本报96706热线消息(记者廖雯颖)济南一名52岁的女驴友因在网上多次化名发帖攻击侮辱某户外游QQ群群主,先是被公安机关处以拘留十日的处罚。受害者起诉至法院,日前法院作出判决:女驴友书面道歉并赔偿对方两千元精神损害抚慰金。 驴友化名狂发帖 侮辱群主吃黑钱 济南市民王成是济南某企业集团退休员工,业余时间喜欢户外活动。2008年9月,王成建立了一个济南专属驴友群“快乐旅游”,后陆续建立了多个驴友群。因为经常组织济南中老年驴友自助游,王成在济南驴友圈里有了一定的知名度。 “"快乐旅游"群里有一千多人,主要是中老年人,大家自愿报名参加活动,AA制消费。”王成告诉记者。2009年8月开始,舜网论坛上陆续出现对王成进行攻击辱骂的帖子,还出现将王成的头像镶嵌在乌龟身上的图片。“用了40多个网名发了200余个帖子,照片发了一千余张,污蔑我组织自助旅游AA制有黑幕,吃黑钱,这是无中生有的攻击!”王成对此非常气愤,他将自己组织活动的开支一一列出,以证明自己的清白,但是帖子还在不停地发。对方还将王成和群里两名女驴友旅游时的合影做了手脚,称女驴友是他的相好。 当年10月,不堪其扰的王成到派出所报了案,并要求舜网将帖子全部删除。通过追查的帖子IP地址等手段,警方最后将目标锁定了曾经活跃于王成群里的两个成员李玫和徐坤。 发帖人被拘十日 群主获赔两千元 2009年3月,51岁的李玫在一次参加登泰山天井湾的爬山活动集合时,遇到了熟人徐坤,要参加王成组织的登长清莲台山活动,临时决定改爬莲台山,因此认识了群主王成。从那之后,李玫加入了王成组建的几个驴友QQ群,并经常上舜网论坛“游山观水”板块看帖。 在公安机关的讯问笔录里,李玫承认自己发帖内容不真实,因为跟王成不和想报复出气,“败坏他的名声,臭他。”2011年9月5日,济南公安历城区分局以李玫“多次在互联网上发布侮辱王成人格的帖子,严重干扰了王成的正常生活”为由,对李玫作出了行政拘留十日的处罚决定。 2012年,王成以名誉权被侵犯造成不良影响为由,将李玫和徐坤告上历下区法院,要求法院判定两人向自己公开道歉并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五千元。但在法院开庭时,李玫并没有出现。法院查明,李玫当初发布帖子和照片借用徐坤的电脑,现有证据无法证实徐坤应承担侵权责任。 日前,历下区法院作出判决,李玫停止侵权,向王成书面赔礼道歉并赔偿王成精神损害抚慰金两千元。如果李玫逾期仍不赔礼道歉,法院将在报刊上登载判决书内容,相关费用由李玫全部承担。(文中当事人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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