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索
180-2886-2882
快捷导航
驴友社区 门户 户外运动 查看内容

西藏虐杀藏野驴案宣判 两被告分别获刑并处罚金

2014-12-17 11:14| 发布者: 驴友网官网| 查看: 144| 评论: 0
摘要: 中新网12月15日电  据西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官方微博消息,今天上午,西藏扎达县人民法院依法以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判处被告人陈海生有期徒刑年三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八万元;以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 ...

中新网12月15日电  据西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官方微博消息,今天上午,西藏扎达县人民法院依法以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判处被告人陈海生有期徒刑年三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八万元;以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判处被告人李明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二万元;作案工具依法没收。



 

 

  案情回顾:
  据札达县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陈某、李某于8月9日从阿里地区札达县曲松乡回札达县城途中,看到一群西藏野驴后,开车紧追其中一头,并连续撞击两次, 致使野驴受伤倒地,被告人陈某下车用随身携带的刀子将野驴捅死,并割掉生殖器。两人随后将野驴运回札达县城,分给工地工人食用。在被告人陈某提起驴尾巴空血时,被告人李某给其拍照,后由被告人陈某将照片发布于微信上,经网络转发引起公众的愤怒和谴责。两名被告人迫于社会压力于8月11日主动投案。



 

  在庭审中,公诉人向法庭出示了西藏自治区林业调查规划研究院司法鉴定中心、中国科学院新疆生态与地理研究所分别出具的鉴定意见,证实被告人陈某、李某所杀害的动物为国家一级保护动物藏野驴。


鲜花

握手

雷人

路过

鸡蛋

最新评论

关注我们:驴友网

官方微信

APP下载

全国服务热线:

18028862882

公司地址:桂林市信息产业园655号B区1068室

运营中心:广西省桂林市七星区信息产业园655号B区1068室

邮编:514000 Email:lvyoushequ@163.com

旅游社区有限公司   ©2015-2024  驴友社区网  版权所有©驴友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