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 户外俱乐部遍地开花 户外AA活动逐渐风靡 可是,屡见不鲜的驴友遇险事件 悲痛欲绝的遇难者家属 让我们不禁去深深思考: 户外事故频繁发生 这背后的原因究竟是什么? 到底谁应该为此承担责任? 我们又该为此做些什么呢?
回顾:近期户外事故 6月中旬 8位老人从湖南长沙出发,骑行去四川稻城亚丁途中,一名65岁老人突发疾病猝死于巴朗山。老人倒地时,依然保持着骑行的姿势。 7月12日 四川达州骑行爱好者张某和另外4名摩友从达州向西藏进发。在西藏色季拉山口下行5公里左右处,张某摔倒,不幸遇难。 7月29日 一支两人的登山团队“违规攀登四姑娘山”,在攀山时二人遭遇险情,致一人当场身亡,另一人受伤严重。 8月1日 一支私自攀登甘孜州雀儿山的四人登山队再出事故,一名队员在攀登时出现严重高原反应,队伍并未因此停步继续攀登,最终导致该队员突发肺水肿去世。 …… 山难频发,事故不断,为何“禁令”之下,悲剧依然屡屡上演? ▼ 山难频发 盘点山难事件,多名驴友遇难 案例1:遇高反仍在攀登,雀儿山途中丧命 今年8月份,雀儿山天气晴好,吸引不少登山者前来,8月1日中午12点左右,一支登山团队攀登至4千多米的C1营地,按照协作的建议进行休整、适应,突然发现有支队伍匆匆下山,而且还抬着一个紧闭的睡袋。 ▲为尊重死者,图片与内容无关 这支一共4人的登山队伍中,一名30岁的队员在登山路上身亡,“初步检查的原因是遭遇严重的高原反应,可能是突发肺气肿断气的。”知情人说。 8月2日,不少登山爱好者的朋友圈里,都被这名驴友遭遇山难的事情刷屏。一名不愿透露姓名的登山者告诉记者,这名遇难驴友其实患有病史,可能与肺部有关。 这是支自主登山的驴友团队。在8月1日凌晨时分,他们位于海拔5600米左右的C2营地上,而在那时候便已经发现死者出现了高原反应,而且较为严重,已出现有肺水肿的迹象。 ▲为尊重死者,图片与内容无关 该遇难驴友出现严重高原反应后,仍坚持要登顶,其他队员同样抱以侥幸,试图要进行登顶冲刺。最终,导致了悲剧发生。 “他错过了最佳救援时间。”一名登山者李先生说,随后,这支队伍在下撤时,这名登山者或因严重的高原反应引发肺水肿而去世。 案例2:驴友九顶山遇大雾,坠下百米悬崖身亡 8月3日,位于阿坝与德阳交界的九顶山,又传来山难噩耗,一名来此越野跑和登山的驴友,不幸在大雾中坠下百米悬崖。 ▲为尊重死者,图片与内容无关 当地组织公安、消防、民间救援队数次进山搜救,在8月2日下午找到这名失事者,但遗憾的是早已没有生命迹象。经初步证实,这名遇难者是成都一所高校的在读研究生,目前其家属已从家乡赶到四川处理善后。 据知情人介绍,遇难者是在7月31日和另外4人相约,一起到九顶山进行越野跑,当天到了茂县南新镇,而后从南新镇方向开始登山。 ▲为尊重死者,图片与内容无关 余4个人开始登山后,途中因为海拔越来越高身体吃不消,又有2人途中放弃折返。最后,只剩遇难者和另外一名驴友继续登山。 二人成功登顶后便折返下山,正是在下山的途中遭遇大雾,两人走散了,遇难者则因大雾看不清路发生了意外,失足坠下一处落差100多米的悬崖。最后发现遇难者坠落地点在九顶山一处主峰,海拔超过4000米。 驴友的离去,给我们深深的思考,悲剧的背后,到底是什么原因呢? ▼ 悲剧背后 是驴友“执着”,还是“禁行”不力? 山难,是登山运动的一个术语,是指登山运动不可预测的危险和遇难的情况。近年来,除了此次雀儿山驴友遇难外,四川多个地区也发生过山难。 原因:违规登山,事前准备不充分 “此次雀儿山出事的登山团队,并未提前向体育主管部门报备。”四川省登山协会相关负责人表示,未进行报备的就是违规登山,一旦出事保险理赔便难以保障。 ▲雀儿山上川藏线 图/大陆 《四川省登山管理办法》要求,攀登海拔3500米以上公布山峰,应当具备国家规定的许可条件而组成登山团队,需提前10个工作日向山峰所在地市(州)体育行政主管部门报备,然而,“这个4人队伍未报备,属于私自违规登山。” 该负责人称,此次身亡驴友为严重高原反应造成,“雀儿山最高峰达6千多米,一般高反情况在3千米就可能出现。” ▲雀儿山c1冰裂缝 同时,纵观这几年的多起登山事故,该负责人称,出现事故的登山团队,多数是未进行报备,没有充分的许可条件违规登山的。同时,此类出事团队的领队者,大多缺乏丰富的登山经验,未通过相应的专业培训。 “当他们在面对危险和处理突发时,缺少相关应对经验,时常会错失救援的黄金时机。此外,不少驴友在登山时,也表现出盲目跟风,故意隐瞒自身病情的情况,这是很危险的。” 分析:危险面前,为何仍有违规者? 入夏以来,四川出现多起户外爱好者在高山地区不幸罹难事件,且大多都是“违规登山”。 主要有两方面的原因:国内登山界一名资深登山人士认为,一是在利益的驱使下,一些知名山区的当地人或某些户外团队,在收取一定费用后,带领驴友进行登山服务。
▲牛背山云海 而这批人往往缺乏相应的安全知识,比如说此前的牛背山一带,山下一些私人旅店老板,便是收取一定费用后,开车载人上山者众多。 同时,另一个主要原因,还是驴友的心态问题。“有人认为进行报备没意义,有的则认为太麻烦而且需要专业人员带队。”更多的驴友则是盲目的自大和无知。
▲贡嘎山云海 “他们往往认为征服一座山,以他们的身体素质完全能够胜任,并选择登山界认为有挑战性的山峰来攀登,认为只要攀登上这些山便荣誉加身。殊不知这种没有专业人员带队,不以安全为第一的登山行动,是对自身和团队不负责任。” 再多的后悔,也无法挽回驴友的生命,事故之后,我们该反思,谁该为这些事故负责? ▼ 事故之后 家属悲痛欲绝,谁该承担责任? 责任:组织者是否应该承担 从组织者角度来看,在活动中付出很多,没有赢利,是否应该承担责任? 在AA制的活动中,驴友认为领队只是一个善良的组织者,户外俱乐部只是一个给大家交流的平台,无论是领队也好,组织者也好,他们只是比普通队员多了份热情及热心。 ▲驴友船底顶途中 没有任何回报,也没有盈利,完全的义务为人民服务,如果队伍中一旦出事,还要让他们来承担所谓的责任,还有谁能义务的去做组织者呢?换位思考一下,这样对组织者是不公平的。 其次,在活动的中,组织者还要去联系各个方面,付出更多。在AA形式的户外活动中,组织者和参与者支付的直接活动费用是一样的,但组织者还会支付一些额外的费用,甚至需要承担更大的风险和更多的责任。
▲扎尕那穿越途中 免责协议在法律层面有效吗? 为了尽量避免事后纠纷,很多驴友出发前都会签免责协议,这也是这类案件中的一个重要问题。在“南宁骆某7.9案”中,法院一审判定自行签订的免责条款无效,不过在二审中又撤销一审判决。在2007年的“北京灵山夏子”案件中,法院判决发起人无过错。 律师解读:财产可以免责,但是人身伤害是不可以免责的。但因为很多户外活动都采取AA制,所以责任的认定就要看情况了。关键在于发起人本身是否有责任,如果有,签了免责条款,还是得承担相应责任。 责任:参加者是否应该承担? 从参加者角度来看,既然是成年人,有行为能力,是否应该为自己行为负责? 首先,户外活动,特别是户外AA活动,大家都是自愿参加的,既然是成年人,有行为能力,清楚自己在做什么,就应该对自己的行为负责。 就算是俱乐部或者领队收取了费用,二者之间发生了经济上的交易,也不足证明俱乐部需要对参加者负责。 ▲小五台山途中 例如,大家包车去某地玩,但是不幸在山上发生了意外,车子在山下等着,同样发生了经济上的交易,难道这个还要旅游公司负责吗?而发生意外的时间显然也是在车子的租赁时间内! 责任:是否也能AA? 从活动性质来看,如果是AA制活动,那责任也应该AA吗? 户外活动多采取AA制度形式,本质上是建立在平等支付金钱基础上的一种公平制度。它的精神和原则是权利与义务相同、利益与风险相同,付出与得到相同,所以,承担的责任也应相同。 ▲鳌山途中 户外活动,本身就是大家自愿自由参加的活动,组织者只是发个帖子,感兴趣的自己参加,无论有没有俱乐部,基本都是AA制、个人自由组合,风险也就由各人自己承担! 从户外行业的发展来看,责任自负,到底利不利于AA制户外运动的发展? 一些驴友很赞成现在流行的自助方式,认为所谓安全,归根结底还是个人的事情。既然是AA制,拿钱的时候都想着自己,出了事想到组织者,这样下去,一方面,所有的组织者都赔得清家荡产,没有人再愿意组织活动。 ▲太白山途中 另一方面,户外运动必然走向有偿化,所谓的驴友相约根本不够资格参加户外活动。这将堵了很多人进入户外的门路。两方面都不利于AA制户外运动的发展。 “我行其野,肆虐撒野!九顶山看日出,星空、花海、徒步、篝火晚会……带着帐篷,背着背包,这个夏天我们一起出发吧!”这是一次某户外论坛活动招募的贴! 如今,不少人打着户外探险俱乐部的名义,招募团队进行各种户外活动,一味宣传目的地风景有多美,却回避危险的信息。 很多年轻人也缺乏户外探险经验,甚至基本的装备都没有,就敢去从没去过的高原、深山、峡谷进行户外活动。现在各地很多“户外速成班”,这个概念是害人的,这让不少年轻人不明就里的信心爆棚。 户外热,未必是一件好事,让无知者陷入险境,众多悲剧,到底能不能避免? ▼ 户外事故 众多悲剧,到底能不能避免? 除了户外运动责任问题之外,俱乐部、组织者、参与者都应该从最基础做起,只有做到防患于未然,才能走的更长久! 忠告:对于户外俱乐部 俱乐部必须合法合规: 有经营许可,能承担法律责任,必要时可向国家相应机构支付一笔钱“先行赔付”,如果出现问题,可直接从中扣除,为参加者购买短期的旅游意外保险。 提供专业户外培训: 为提供给会员更多户外的专业知识,以避免事故的发生,让参加者具备一定的户外技能和素养,能够在野外自救及逃生,同时保护环境。 划分活动难度和等级: 对知名户外线路划分等级,告参加者什么地方能去,什么地方不能去,活动性质尽量平民化,避免有一定危险系数的探险活动。
▲喀纳斯途中 图/wenrong 忠告:对于AA活动组织者 活动前做好一切准备: 组织活动前,要做好一系列的准备工作,组织者应当完善每个报名者的真实姓名、联系电话、紧急事故通知人,慎重考虑出行线路和时间。 务必明确责任划分: 户外自助运动组织者,并非就不承担安全保障义务,但其承担的义务,应当在合理的限度范围内。组织者应当对其明显的、重大的错误承担过错责任。
▲南太行途中 忠告:对于户外领队 领队必须职业化和专业化: 经过严格的审核和考核,户外市场需要规范化,而持证带队就是规范化的标准之一,理论结合经常带队收获的经验,才能成为一名合格的领队。 公开活动危险系数: 向参加活动的队员,阐述活动的危险性以及不可预见性所带来的事故。同时,评估参与者是否适合参加所组织的活动。 ▲珠峰东坡途中 忠告:对于活动参加者 一定要量力而行: 了解自己是否适合参加这样的活动,了解所参加活动的危险性,以及在参加前对自己的安全保障做好保证。参加者如果对自己身体不了解,或者对户外不了解就不应该参加。 一定要有团队精神: 在户外行进当中,整个团队的速度取决于团队中最慢的那个人的速度, 你必须信赖你的同伴和你的领队,团队的秩序依靠所有人来维系,这一切是活动安全的基本准则。 一定要有户外技能: 参与者应该在途中对自己的人身安全负责,知晓自己的身体状况,不去挑战身体极限,并携带一定的常备药品,尽量降低活动风险。 ▲四姑娘山途中 其实不管最后责任由谁负责,损失都是不可避免,当造成生命死亡时,谁又能承担的起呢?痛苦的教训,留给人们最有价值的东西,就是反思与总结。 户外活动,让我们体验到生活的意义 更热爱自然、更珍惜生命 更关心家庭,更善待他人 户外活动不是冒险 对自己,切不可拿生命当儿戏! 对别人,更不能视人命如草芥! 相对于我们的生命 相对于我们对家庭的责任 是次要的,甚至是微不足道的 谁该为你的生命负责? 答案是:你自己 今日话题 逝者已去,生者当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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