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血淋淋的教训?|?户外人,谁该为你的生命负责?

2016-8-12 10:51| 发布者: 驴友网官网| 查看: 333| 评论: 0|来自: 驴友网

摘要: 近年来户外俱乐部遍地开花户外AA活动逐渐风靡可是,屡见不鲜的驴友遇险事件悲痛欲绝的遇难者家属让我们不禁去深深思考:户外事故频繁发生这背后的原因究竟是什么?到底谁应该为此承担责任?我们又该为此做些什么呢? ...

近年来

户外俱乐部遍地开花

户外AA活动逐渐风靡

可是,屡见不鲜的驴友遇险事件

悲痛欲绝的遇难者家属

让我们不禁去深深思考:

户外事故频繁发生

这背后的原因究竟是什么?

到底谁应该为此承担责任?

我们又该为此做些什么呢?

  

  回顾:近期户外事故

  6月中旬

  8位老人从湖南长沙出发,骑行去四川稻城亚丁途中,一名65岁老人突发疾病猝死于巴朗山。老人倒地时,依然保持着骑行的姿势。

  7月12日

  四川达州骑行爱好者张某和另外4名摩友从达州向西藏进发。在西藏色季拉山口下行5公里左右处,张某摔倒,不幸遇难。

  7月29日

  一支两人的登山团队“违规攀登四姑娘山”,在攀山时二人遭遇险情,致一人当场身亡,另一人受伤严重。

  8月1日

  一支私自攀登甘孜州雀儿山的四人登山队再出事故,一名队员在攀登时出现严重高原反应,队伍并未因此停步继续攀登,最终导致该队员突发肺水肿去世。

  ……

  山难频发,事故不断,为何“禁令”之下,悲剧依然屡屡上演?

山难频发

盘点山难事件,多名驴友遇难

  案例1:遇高反仍在攀登,雀儿山途中丧命

  今年8月份,雀儿山天气晴好,吸引不少登山者前来,8月1日中午12点左右,一支登山团队攀登至4千多米的C1营地,按照协作的建议进行休整、适应,突然发现有支队伍匆匆下山,而且还抬着一个紧闭的睡袋。

  为尊重死者,图片与内容无关

  这支一共4人的登山队伍中,一名30岁的队员在登山路上身亡,“初步检查的原因是遭遇严重的高原反应,可能是突发肺气肿断气的。”知情人说。

  8月2日,不少登山爱好者的朋友圈里,都被这名驴友遭遇山难的事情刷屏。一名不愿透露姓名的登山者告诉记者,这名遇难驴友其实患有病史,可能与肺部有关。

  这是支自主登山的驴友团队。在8月1日凌晨时分,他们位于海拔5600米左右的C2营地上,而在那时候便已经发现死者出现了高原反应,而且较为严重,已出现有肺水肿的迹象。

  为尊重死者,图片与内容无关 

  该遇难驴友出现严重高原反应后,仍坚持要登顶,其他队员同样抱以侥幸,试图要进行登顶冲刺。最终,导致了悲剧发生。

  “他错过了最佳救援时间。”一名登山者李先生说,随后,这支队伍在下撤时,这名登山者或因严重的高原反应引发肺水肿而去世。

  案例2:驴友九顶山遇大雾,坠下百米悬崖身亡

  8月3日,位于阿坝与德阳交界的九顶山,又传来山难噩耗,一名来此越野跑和登山的驴友,不幸在大雾中坠下百米悬崖。

  为尊重死者,图片与内容无关

  当地组织公安、消防、民间救援队数次进山搜救,在8月2日下午找到这名失事者,但遗憾的是早已没有生命迹象。经初步证实,这名遇难者是成都一所高校的在读研究生,目前其家属已从家乡赶到四川处理善后。

  据知情人介绍,遇难者是在7月31日和另外4人相约,一起到九顶山进行越野跑,当天到了茂县南新镇,而后从南新镇方向开始登山。

  为尊重死者,图片与内容无关 

余4个人开始登山后,途中因为海拔越来越高身体吃不消,又有2人途中放弃折返。最后,只剩遇难者和另外一名驴友继续登山。

  二人成功登顶后便折返下山,正是在下山的途中遭遇大雾,两人走散了,遇难者则因大雾看不清路发生了意外,失足坠下一处落差100多米的悬崖。最后发现遇难者坠落地点在九顶山一处主峰,海拔超过4000米。

  驴友的离去,给我们深深的思考,悲剧的背后,到底是什么原因呢?

悲剧背后

是驴友“执着”,还是“禁行”不力?

  山难,是登山运动的一个术语,是指登山运动不可预测的危险和遇难的情况。近年来,除了此次雀儿山驴友遇难外,四川多个地区也发生过山难。

  原因:违规登山,事前准备不充分

  “此次雀儿山出事的登山团队,并未提前向体育主管部门报备。”四川省登山协会相关负责人表示,未进行报备的就是违规登山,一旦出事保险理赔便难以保障。

  雀儿山上川藏线 图/大陆

  《四川省登山管理办法》要求,攀登海拔3500米以上公布山峰,应当具备国家规定的许可条件而组成登山团队,需提前10个工作日向山峰所在地市(州)体育行政主管部门报备,然而,“这个4人队伍未报备,属于私自违规登山。”

  该负责人称,此次身亡驴友为严重高原反应造成,“雀儿山最高峰达6千多米,一般高反情况在3千米就可能出现。”

  雀儿山c1冰裂缝 

  同时,纵观这几年的多起登山事故,该负责人称,出现事故的登山团队,多数是未进行报备,没有充分的许可条件违规登山的。同时,此类出事团队的领队者,大多缺乏丰富的登山经验,未通过相应的专业培训。

  “当他们在面对危险和处理突发时,缺少相关应对经验,时常会错失救援的黄金时机。此外,不少驴友在登山时,也表现出盲目跟风,故意隐瞒自身病情的情况,这是很危险的。”

  分析:危险面前,为何仍有违规者?

  入夏以来,四川出现多起户外爱好者在高山地区不幸罹难事件,且大多都是“违规登山”。

  主要有两方面的原因:国内登山界一名资深登山人士认为,一是在利益的驱使下,一些知名山区的当地人或某些户外团队,在收取一定费用后,带领驴友进行登山服务。

  

  牛背山云海 

  而这批人往往缺乏相应的安全知识,比如说此前的牛背山一带,山下一些私人旅店老板,便是收取一定费用后,开车载人上山者众多。

  同时,另一个主要原因,还是驴友的心态问题。“有人认为进行报备没意义,有的则认为太麻烦而且需要专业人员带队。”更多的驴友则是盲目的自大和无知。

  

  贡嘎山云海

  “他们往往认为征服一座山,以他们的身体素质完全能够胜任,并选择登山界认为有挑战性的山峰来攀登,认为只要攀登上这些山便荣誉加身。殊不知这种没有专业人员带队,不以安全为第一的登山行动,是对自身和团队不负责任。”

  再多的后悔,也无法挽回驴友的生命,事故之后,我们该反思,谁该为这些事故负责?

事故之后

家属悲痛欲绝,谁该承担责任?

  责任:组织者是否应该承担

  从组织者角度来看,在活动中付出很多,没有赢利,是否应该承担责任?

  在AA制的活动中,驴友认为领队只是一个善良的组织者,户外俱乐部只是一个给大家交流的平台,无论是领队也好,组织者也好,他们只是比普通队员多了份热情及热心。

  驴友船底顶途中 

  没有任何回报,也没有盈利,完全的义务为人民服务,如果队伍中一旦出事,还要让他们来承担所谓的责任,还有谁能义务的去做组织者呢?换位思考一下,这样对组织者是不公平的。

  其次,在活动的中,组织者还要去联系各个方面,付出更多。在AA形式的户外活动中,组织者和参与者支付的直接活动费用是一样的,但组织者还会支付一些额外的费用,甚至需要承担更大的风险和更多的责任。

  

  扎尕那穿越途中 

  免责协议在法律层面有效吗?

  为了尽量避免事后纠纷,很多驴友出发前都会签免责协议,这也是这类案件中的一个重要问题。在“南宁骆某7.9案”中,法院一审判定自行签订的免责条款无效,不过在二审中又撤销一审判决。在2007年的“北京灵山夏子”案件中,法院判决发起人无过错。

  律师解读:财产可以免责,但是人身伤害是不可以免责的。但因为很多户外活动都采取AA制,所以责任的认定就要看情况了。关键在于发起人本身是否有责任,如果有,签了免责条款,还是得承担相应责任。

  责任:参加者是否应该承担?

  从参加者角度来看,既然是成年人,有行为能力,是否应该为自己行为负责?

  首先,户外活动,特别是户外AA活动,大家都是自愿参加的,既然是成年人,有行为能力,清楚自己在做什么,就应该对自己的行为负责。

  就算是俱乐部或者领队收取了费用,二者之间发生了经济上的交易,也不足证明俱乐部需要对参加者负责。

  小五台山途中 

  例如,大家包车去某地玩,但是不幸在山上发生了意外,车子在山下等着,同样发生了经济上的交易,难道这个还要旅游公司负责吗?而发生意外的时间显然也是在车子的租赁时间内!

  责任:是否也能AA?

  从活动性质来看,如果是AA制活动,那责任也应该AA吗?

  户外活动多采取AA制度形式,本质上是建立在平等支付金钱基础上的一种公平制度。它的精神和原则是权利与义务相同、利益与风险相同,付出与得到相同,所以,承担的责任也应相同。

  鳌山途中 

  户外活动,本身就是大家自愿自由参加的活动,组织者只是发个帖子,感兴趣的自己参加,无论有没有俱乐部,基本都是AA制、个人自由组合,风险也就由各人自己承担!

  从户外行业的发展来看,责任自负,到底利不利于AA制户外运动的发展?

  一些驴友很赞成现在流行的自助方式,认为所谓安全,归根结底还是个人的事情。既然是AA制,拿钱的时候都想着自己,出了事想到组织者,这样下去,一方面,所有的组织者都赔得清家荡产,没有人再愿意组织活动。

  太白山途中

  另一方面,户外运动必然走向有偿化,所谓的驴友相约根本不够资格参加户外活动。这将堵了很多人进入户外的门路。两方面都不利于AA制户外运动的发展。

  “我行其野,肆虐撒野!九顶山看日出,星空、花海、徒步、篝火晚会……带着帐篷,背着背包,这个夏天我们一起出发吧!”这是一次某户外论坛活动招募的贴!

  如今,不少人打着户外探险俱乐部的名义,招募团队进行各种户外活动,一味宣传目的地风景有多美,却回避危险的信息。

  很多年轻人也缺乏户外探险经验,甚至基本的装备都没有,就敢去从没去过的高原、深山、峡谷进行户外活动。现在各地很多“户外速成班”,这个概念是害人的,这让不少年轻人不明就里的信心爆棚。

  户外热,未必是一件好事,让无知者陷入险境,众多悲剧,到底能不能避免?

户外事故

众多悲剧,到底能不能避免?

  除了户外运动责任问题之外,俱乐部、组织者、参与者都应该从最基础做起,只有做到防患于未然,才能走的更长久!

  忠告:对于户外俱乐部

  俱乐部必须合法合规:

  有经营许可,能承担法律责任,必要时可向国家相应机构支付一笔钱“先行赔付”,如果出现问题,可直接从中扣除,为参加者购买短期的旅游意外保险。

  提供专业户外培训:

  为提供给会员更多户外的专业知识,以避免事故的发生,让参加者具备一定的户外技能和素养,能够在野外自救及逃生,同时保护环境。

  划分活动难度和等级:

  对知名户外线路划分等级,告参加者什么地方能去,什么地方不能去,活动性质尽量平民化,避免有一定危险系数的探险活动。

  

  喀纳斯途中 图/wenrong

  忠告:对于AA活动组织者

  活动前做好一切准备:

  组织活动前,要做好一系列的准备工作,组织者应当完善每个报名者的真实姓名、联系电话、紧急事故通知人,慎重考虑出行线路和时间。

  务必明确责任划分:

  户外自助运动组织者,并非就不承担安全保障义务,但其承担的义务,应当在合理的限度范围内。组织者应当对其明显的、重大的错误承担过错责任。

  

▲南太行途中 

  忠告:对于户外领队

  领队必须职业化和专业化:

  经过严格的审核和考核,户外市场需要规范化,而持证带队就是规范化的标准之一,理论结合经常带队收获的经验,才能成为一名合格的领队。

  公开活动危险系数:

  向参加活动的队员,阐述活动的危险性以及不可预见性所带来的事故。同时,评估参与者是否适合参加所组织的活动。

  珠峰东坡途中 

  忠告:对于活动参加者

  一定要量力而行:

  了解自己是否适合参加这样的活动,了解所参加活动的危险性,以及在参加前对自己的安全保障做好保证。参加者如果对自己身体不了解,或者对户外不了解就不应该参加。

  一定要有团队精神:

  在户外行进当中,整个团队的速度取决于团队中最慢的那个人的速度, 你必须信赖你的同伴和你的领队,团队的秩序依靠所有人来维系,这一切是活动安全的基本准则。

  一定要有户外技能:

  参与者应该在途中对自己的人身安全负责,知晓自己的身体状况,不去挑战身体极限,并携带一定的常备药品,尽量降低活动风险。

  四姑娘山途中 

  其实不管最后责任由谁负责,损失都是不可避免,当造成生命死亡时,谁又能承担的起呢?痛苦的教训,留给人们最有价值的东西,就是反思与总结。

户外活动,让我们体验到生活的意义

更热爱自然、更珍惜生命

更关心家庭,更善待他人

户外活动不是冒险

对自己,切不可拿生命当儿戏!

对别人,更不能视人命如草芥!

相对于我们的生命

相对于我们对家庭的责任

是次要的,甚至是微不足道的

谁该为你的生命负责?

答案是:你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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