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元春公馆为湘军将领苏元春的官邸,气势磅礴,工艺精妙,封火山墙飞檐翘角,是台江境内现存规模较大的清代建筑物。
苏元春公馆位于芳寨村西隅,与白子坪村交界处,座南朝北,大门正对清水江北岸的马号乡政府。公馆为三进三幢五开间单檐悬山顶的木质结构建筑物,占地面积1544.56平方米,系由前间、中堂、后院、天井和封火山墙组成的封闭式院落。公馆三幢正房高分别为8米、9米、10米,总体建筑呈前低后高。上覆青瓦,木板封檐,柱壁油漆,础柱石鼓刻有二龙抢宝和花虫鸟兽图案,四周封火山墙均精绘花卉鸟蝶。公馆大门系石门框双合启闭,高2.5米,宽2米。院坝用火砖铺墁。前进右侧为通道,中进为中堂,天井居中,中堂明间宽敞,为家人聚食会客之处,后进为后院,系主人卧室、书房。后院后墙正中镶有一个由木条拼成一个“寿”字的大圆形窗子。院后有花园。
公馆建于光绪初年,西侧原是苏元春的办公楼,其结构和规模与现存的苏公馆相当,已于1952年拆迁办施洞区公所。据传,现存的苏公馆系苏元春的师爷田兴恕和家人及众清兵住宅。
清朝末年,苏元春(1845—1908年)随湘军将领席宝田到贵州镇压贵州苗族起义军。1870年3月,湘军连夜偷渡清水江到施洞与苗族起义军激战一昼夜,张秀眉退守台拱。1872年张秀眉在雷公山被俘,苗族起义军宣告失败,随后,苏元春修建公馆驻守施洞。光绪十年(1884年),苏元春升广西提督,后随冯子材在谅山大败法军,升总提督。后因纵兵殃民,贪污军饷等罪被充军新疆。
民国二十四年(1935年),福建省财务委员会委员张伯修弃职还乡时曾寓居于苏公馆内。1971—1972年镇远府卫校在公馆内办学及住宿。苏公馆因年久失修,残缺不全,但主体建筑仍存原貌。1987年,公馆被县人民政府列为县级文物保护单位,同年,省文化厅拨款维修,并拟在此建“苗族独木龙舟博物馆”。1999年,公馆被省政府列为省级文物保护单位。
人物介绍
苏元春(1844-1908),号子熙,广西永安(今蒙山县)人。单武出身,同治六年(1867年),随席宝田率湘军人黔镇压张秀眉领导的苗族农民起义,时任总兵,后升提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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