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索
180-2886-2882
快捷导航

女子国外旅游受伤告旅行社未尽释明义务获赔

[复制链接]
驴友网官网 发表于 2011-10-23 19:39:5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南京一中年女士在赴巴厘岛旅游过程中,经不住导游劝说,参加了一项名曰“飞鱼”的海上自费体验项目,结果出现意外导致伤残。由于协商赔偿不成,该女士遂将两家旅行社告上南京鼓楼区法院,提出了近16万元的索赔请求。昨天,法院就此案作出一审宣判,被告上海某旅行社被判赔原告12.8万元。2010年9月2日,谭女士等四人和南京某旅行社签订了旅游合同,投保旅行社责任险,团费总价为14590元...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6关注

51粉丝

1708帖子

关注我们:驴友网

官方微信

APP下载

全国服务热线:

18028862882

公司地址:桂林市信息产业园655号B区1068室

运营中心:广西省桂林市七星区信息产业园655号B区1068室

邮编:514000 Email:lvyoushequ@163.com

旅游社区有限公司   ©2015-2024  驴友社区网  版权所有©驴友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