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动日期】2013年12月1日 (一天)
【难度等级】本次难度不大,休闲徒步,摄影。适合8岁以上小孩参加。
【报名方式】:跟贴报名,联系电话、装备概况、户外经历
【集合时间】2013年12月1日08:30集合出发(迟到买哈密瓜)
【集合地点】广州天河体育中心地铁1号线C出口左转200米大东门
【约伴人】 棠兄13928544958 克里西.13556184713
【报名方式】:跟贴报名,联系电话。
【参加人员】希望要有团队精神,能玩能乐的年轻人,欢迎新驴参加。不计较,要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者,请勿报名,谢谢。本次活动发起人不对队员选择做任何解释
【活动费用】¥85元/人 ,(款到才算报名)
费用包含:
1、广州往返大巴;
2、高速过路费;
3、司机餐费;
4、活动组织策划费;
其它AA
报名须知】如要我们帮买意外保险,报名需要提供姓名、性别、电话、身份证号码。(为了你的人生安全强制购买户外意外保险,我们会为你个人资料保密),如自己买保险的,可以到磨坊购买12月1日意外保险一天,买好后必须把保单号发给我做记录。磨坊户外意外保险网址:
http://bx.doyouhike.net/?act=intro&code=21040
参加活动者每人交¥85元的活动款(如要买意外险加两天5元意外保险费,共¥90元)到以下账户之一,请您转款后第一时间用您的手机发短消息至“克里西13556184713”备注您参加的活动线路名称,转款人名字,和转款金额;为方便区别查帐,您可以选择转尾数多0.01;0.02。。)
中国建设银行 广州白云支行营业室 陈华英 账户:6222 8033 2701 1009 099
活动约伴50人,满20人成行,不满20人活动取消,截至报名时间:11月30日晚上23:00。
报名确认后临时有事退出者请提前两天用电话申请退出,否则要分摊车费,严格执行,已报名飞机者照A费用。
【行程安排】 吕田镇古田村——电站--枫桥营地---下溪村——溪头村
上午:广州→从化(2个多小时)→徒步 08:30 广州体育中心东门,地铁1号线体育中心站C口集合 。自备干粮和饮用水。
10:30 到达徒步起点古田村;全体大合照,之后整装开始进军溪头田村,沿着溪边休闲而走,左边是峡谷,峡谷下是淙淙流淌的小溪,右边是青梅林,竹林,李子林,景色美不胜收。“色”友可别错过,一路行进,多帮MM拍照;
线路:古田村——第一休息点——第一个水坝——第二水坝——枫桥第二休息点(这里有几棵大枫树,摄影爱好者不要错过机会哦)——下溪村——第三水坝——果园——溪头村。
11:30 到达第一休息点,在此自由活动,拿出自带的干粮开始小小的FB吧!也可以趁机下水嬉戏。
12:30 继续徒步,进过第一个水坝,这里比较惊险刺激。之后经过一路山路后,穿过李子园和橘子园,路过第二个水坝。这里山青水秀,被众多驴友称之为小九寨沟。再往前走,达到枫桥,此地有小桥流水,枫林泊船。每到深秋,枫叶如火映红半边天空,是摄影的好时机。此处可以停留时间长一些,因为,这里确实,确实,确实不一样的风景!
13:00 继续前行,到达第三个水坝,在每年是2月—3月份,这里是一片李花,是白色的海洋。来到5—7月份,那自然是三华李收获的季节。
下午:从化→广州
13:30 到达溪头村,在此自由活动,闲逛溪头附近景点如:蔡家古堡、溪源幽谷、溪头水车等等。我们AA农家饭,也可以在村子里面展开疯狂的猎食行动,尝尝当地最出名的小吃——用流溪河水源头做成的豆腐花(超强推荐,3块1碗。),还可以购买当地特产青梅李子干等等。(5月底到6月底,还可以采摘三华李!)
16:00 “溪头石巷”牌坊下集合,乘车返回广州。
【装备要求】
1、个人装备:小背包、背包罩、徒步鞋或登山鞋(必备,否则劝退)、军刀、头灯或手电(有走夜路可能,必备,否则劝退)、登山杖、备用电池、手套、帽子、长袖衣服、个人药品、替换及御寒衣物、冲锋衣裤(或防雨用具)、贵重物品最好作防水处理。
2、食品:饮用水2—3升, 1路餐,零食(巧克力、牛肉干、火腿肠、水果、功能饮料等)。中午路餐30分钟—1小时。
【注意事项】
1、注意安全,听从领队的安排,遵守团队纪律,集体行动,不擅自离开行军路线,违反纪律,后果自负;
2、尽量不携带金属、塑料等不易溶解包装的食品,活动产生的垃圾一律带离,不采摘林中植物,做到“留下的只是你的脚印,带走的只是你的留影”;
3、遇小雨本次活动照常进行,因为天气情况或者不可抗拒因素,领队有权利对行程进行适当的调整;
4、本次活动属个人自愿参加的户外探险活动,目的在于亲近大自然、挖掘自身潜力,体验野外生活,挑战体能极限,推动自助旅行活动。参加者均为户外活动爱好者,应有集体精神,相互照顾。组织方只提供组织、技术方面的支持,组织方不承担赔付责任,但组织方将尽一切努力进行救护与援助
免责声明】
1、本活动为自助游活动并有一定的危险性,凡报名参加者均视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参加者须对自己的安全负责;凡报名者均视为已接受放弃损害赔偿 。
2、本次活动约伴人与同行驴友均为无偿提供活动的援助、支持者。如在活动中发生人身损害后果,赔偿责任领队不承担,由受损害人依据法律规定和本领队声明依法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