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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部《旅游法》考验旅游业 旅行社养不起正规导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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驴友户外 发表于 2013-5-17 16:44:0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首部《旅游法》考验旅游行业:中国首部《旅游法》国庆实施,能管住不断上涨的景区门票价格吗?昨天,全国举行落实《旅游法》电视电话会,这个问题成为业界热议话题。

    《旅游法》规定,利用公共资源建设的景区,门票实行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严格控制上涨。想提价,应当举行听证会。武汉木兰天池景区负责人朱熙认为,这条并不是简单限制景区涨价,而是给票价上涨套上制度的笼子。湖北省旅游学会秘书长刘明俭表示,涨价问题管得更多的应是公立景区。国内众多公立景区坐拥垄断性资源,本身多是政企一体。主管部门要负起把关责任,不能让听证会成摆设。

    眼下,旅行社的导游大多是临时工,临时观念也强,引发的投诉最多。按法律规定,旅行社今后应当与导游签订劳动合同,支付报酬,缴纳社会保险费用。

    湖北南方国际旅行社总经理胡三平表示,国内旅行社以散、小、弱为主,多年低水平竞争,毛利率不超过5%。以这样的经营状况,绝大多数旅行社养不起正规导游,也招不到高质高价的临时导游,只能低价雇佣兼职导游维持业务。导游在旅行社拿的钱少,就通过游客购物、自费项目拿回扣。对这一行规,旅行社也管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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