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费用】 中级(四级)工培训免费(人社局补助);
高级(三级)工培训免费(人社局补助);
技师(二级)培训免费(人社局补助);
注:对取得紧缺工种技师、高级技师职业资格的企业生产一线在岗职工,劳动合同履行期内,按技师每人每月500元、高级技师每人每月1000元的标准给予紧缺工种高技能人才岗位补贴,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
【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老师 电 话:65569000 QQ:526175683
手 机:13777297914 传 真:65506999
【报名条件】
一、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报高级技能鉴定
1. 年龄满足28周岁以上(包括28周岁);
2、连续从事本职业(工种)10年以上,经本职业(工种)高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3、取得本职业(工种)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后3年,经本职业高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4、取得本职业(工种)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5、取得本职业(工种)中级职业资格证书且具有本专业或有关专业大专毕业证书,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
6、具有相应系列助理(初)级专业技术职称,从事本职业(工种)工作3年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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